贯彻这一基本准则,要注意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这个说法从掌握和运用国家最高权力者的角度看是有道理的,但缺点是不能平衡地反映普通公民与统治者两方面的看法。对于中国人来说,宪法是从欧美传入日本,又从日本传入中国的新型法律。
宪法是法律,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特点该院近几年推出了一系列引发热议的司法改革措施,诸如马锡五审判方式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等,招致不少批评。一方面,法官由行政机关任命后,由立法机关进行批准,而这一过程是对法官能否获得职位的严格审查。另一方面,如果法官就职后有不端行为,立法机关可以对其弹劾。司法独立不仅意味着司法机关独立于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仅意味着每一个法院都独立于其他的法院,而且意味着每一个法官都独立于其他的法官。
该院一位负责人称,这意味着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此举在中国属于首创。对法官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事先的任命、批准程序以及事后的弹劾程序上。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两会 。
《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通过,而《个人所得税法》则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力孱弱当下奉行的下级人大选举上级人大代表的方式, 导致层级越髙的人大,离选民越远,代表性也越孱弱。全国人大每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立法、预算、人事任免以及两院、政府事务,会期短、事项繁复,很多代表并不具备审议的能力和素质。敏感的时刻自然会牵动敏感的神经,每年两会召开时刻自然也是信访案件高发时刻,一年一度的拉锯拔河在此刻异常激烈。
会议形式僵化民主即开会,全国人大功能的实现主要仰赖于会议形式开展。据有人统计,全国人大近三千名代表中来自真正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不到百分之十。
据国内公开媒体报道,去年北京市为了保证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动员六十多万人力走上街头。在人事任免方面,人大常委会本来依照宪法组织法对一府两院人员只能零敲碎打,但在实践中却是经常批量通过。但现实中这一修改界限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屡屡冲撞。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例,国家共设立28个部委,全国人大决定的部长、主任共有28人,但在五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任免19人次,涉及的部委共有15个,超过了大会所决定数量的一半以上。
1986年由常委会对两法所进行的修改补充条文分别占36%和44%,1995年对两法的再次修改条文分别占30%和42%。全国人大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全体大会、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几种形式。为了保证如此庞大数量代表吃到丰富可口的食品而安排的食品特供,是可以想象的靡费不少。媒体每逢其时,也卯足了力气,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国人的想象.但一次一次大幕褪去,国人只是抱憾而归,惆怅难已
在美国的硅谷地区,很多传奇般的高科技公司在开办之初,都是在非常简易的登记注册条件下创立的,例如像如今名声显赫的惠普公司、谷歌公司、雅虎公司都是如此。比如,苹果公司在美国的注册名字是Apple Inc,在中国,这样的名字恐怕是通不过审查的,你必须写成北京苹五果六电子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光是工商注册处这一关就过不了。
近年来,国内有很多中小企业家到美国去注册公司。在有些国家的衙门里,对那些前来登记注册公司的人们而言,大致印象如下:一、容许你们开公司是政府赐予你的洪恩,三叩九拜都不算离谱。
总体上说,美国的创业环境相当自由,创办公司不需要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其实,在美国注册公司非常简单。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公司冠以宇宙、环球、世界、北美洲、美利坚、太平洋或西太平洋,绝对没人会跑出来说这个名字不符合规定。他家乡的朋友问他,你怎么有这么大的本事,公司登记得这么快呢?他故弄玄虚地回答说,我们在州政府里有人。你想偷税漏税吗?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旦被抓住,会罚得你这辈子再也不敢偷税漏税。其实,中国的创业环境和美国相比,差的不是硬件,差的是软实力。
如果新公司的名字跟现有的公司名字不重复,只要提交简单备案表格、一页纸的公司发起条款以及100多美元的注册费,通常只需30分钟左右,公司登记手续就完成了。鼓励创业的文化和理念与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制度建构有很大的关系。
在美国,公司并不需要每个月报出税表,通常是每年三月份报一次。二、尔等开公司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奸商,必须从头到脚对你们严加监管。
一个企业能不能创造财富做大做强,不在于注册资金多少,也不在于企业名称大小,涉及到创业公司自身的生死存亡的事情,属于典型的私法领地,政府不必去插手。如果说,在美国办公司真的有什么秘密的话,那就是它的低门槛、申请程序简易,而且费用低廉 —— 只是100多美元,肯定不是10000美元。
中小企业是经济的血脉,鼓励有更多的人去创业,必然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然会创造更多税收。不要以为美国政府脑子缺根弦,有权不用闲着作废。如今在中国,创业也成了一种时尚潮流,各级领导到处在鼓励年轻人去创业,到处是新建的创业园区的高楼大厦。作者注:此文为作者为《中国新闻周刊》撰写的专栏文章。
如今他已经累积了近千万元的财富。天津有一些小商人都想到美国去淘金,他们简直不相信用半天的时间就可以把一个美国公司注册下来。
这对很多中国商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另外,在美国登记注册公司没有大名称的限制。
美国《时代周刊》曾报道过一个叫卡麦隆的人,此人截止到23岁,已经累计创办了12家公司,而他的第一家公司创办于他9岁的时候,公司地址就在他的卧室,公司名叫欢笑和眼泪印刷公司,主要业务是印刷和制作贺卡。对于来自海外的投资者,在法律上享有和美国当地企业同等的地位,权利义务完全相同,这就是我们在国际贸易法上所讲的国民待遇原则。
他说当天晚上用传真机将州政府的公司登记文件传到天津时,他听到电话另一端有一些人的惊叹和欢呼声。结果这些人到了美国以后便大呼上当。更何况,人间有法律,天堂有上帝,这两双无形的手并没有闲着。如果制度和理念不变,中国永远打造不出硅谷这样的高新科技发源地。
在美国,公司名称登记的底线是不能和其他现有公司的名称重复或近似,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硬性规定。结果这个在美国的天津人真花了几个小时把一家公司注册下来。
多年前,我在美国认识一个天津的小老板,他跟自己家乡的一些中小企业家吹牛说,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可以在美国为你们成功注册一家公司,费用只要一万美金。为了规避监管,企业不得不行贿受贿,以至于逼良为娼。
假如换在一个有工商管理局的国家,别说年龄上不符合公司法人的标准,光是高昂的注册资金、手续费,十几家申请单位来回跑,办公司这类壮举也只能停留在那些天才少年的梦境之中。后来,有不少人就付钱给他在美国办公司。